河北患者转院遭遇救护车中途加价 已对涉事车辆司机及随车医护处理
发布时间:2023-04-01 11:17:11|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钟庆辉

  人们怕“黑救护车”,更怕医生推荐“黑救护车”。在以前的一些案例中,就有“黑救护车”人员到医院散发小卡片的行为,然后等病人上车后再来讹诈的事情发生。现在,如果正规医院的医生主动推荐“黑救护车”,这不是不讲医德吗?

  来自河北保定73岁的脑梗患者在转院途中遭遇救护车中途加价事件,曾引发关注。近日,该事件后续处理有新进展。3月31日,南都记者获悉,河北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已对涉事车辆司机李某及随车医护郑某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

河北患者转院遭遇救护车中途加价

  今年3月中旬,来自河北保定的秦先生在网络发布视频称,自己母亲在转院过程中遭遇救护车半路加价。秦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今年2月12日,他的母亲突发疾病,急需从河北保定市第一医院,转院至北京天坛医院治疗。当时,他通过河北保定市第一医院一名急诊医生提供的手机号,联系上一辆救护车,在谈好3200元价格后搭乘,却在半路上遭遇随车医护和司机临时加价900元。在其讨价还价过程中,司机一度放慢车速,他最终无奈多支出500元,才将母亲送到指定医院。

  随车医护郑某临时加价后,秦先生与其争执。

  事后,秦先生向河北保定市第一医院以及保定市卫健委等进行了投诉,希望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月17日,南都记者从河北保定市卫健委获悉调查结果,经调查认定,秦先生系自行联系的救护车,此车未备案,属于“黑救护”,建议秦先生报警处理。秦先生随后在河北保定报案。

  3月31日,南都记者从河北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获悉,就该事件,该局已对涉事车辆司机李某及随车医护郑某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理。

涉事车辆司机和随行医护已被行政处罚

  根据秦先生提供的两份由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月13日凌晨,秦先生电话联系到司机李某驾驶救护车辆(保定市桥东医院救护车)转运。转运之初,商量好转运价格为3200元,在转运过程中,李某与女子郑某临时涨价,收取器材使用费500元。事后为了消除影响,李某已将所有费用共计3700元退还秦先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郑某行政拘留五日。

  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然而,秦先生指出,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涉事的救护车是保定市桥东医院救护车,但河北保定市卫健委曾表示,此车未备案,属于“黑救护”,两者回复存在矛盾,他希望搞清楚,当日涉事的救护车是否具有相关合法资质。

  3月31日,南都记者就此事再次致电保定市卫健委,接线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此前调查结果确为“黑救护”,对于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不同的调查结果,则要与负责部门再次核实才能确认。南都记者也就此事致电河北保定市第一医院,工作人员则称,要告知领导后才能回应。

编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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