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国被丈夫推下悬崖的女子:案件未结束 无法离婚
发布时间:2023-04-13 18:19:26|来源:大象新闻|作者:

  2019年6月9日,怀有身孕的王暖暖与丈夫俞某冬到泰国乌汶府PhaDaem国家公园游玩。游玩期间,二人并没有发生争执,俞某冬曾问妻子“人生还有没有什么遗憾”,在得到否定回答后,俞某冬从背后抱住她并亲了一下,伴随着一句180度态度转变的“你去死吧”,王暖暖被推落了34米高的悬崖。

  “名副其实的婚姻,却因为一本结婚证而被枷锁束缚。”近日,在泰国被丈夫推下悬崖的江苏女子王暖暖(化名)公开表达自己的困境。距离事发已三年多,想开启新的人生的王暖暖却因没有离婚证无法开启新感情。据了解,王暖暖和丈夫在国内领证,目前因为在泰国的刑事案件未结束,所以无法离婚。

  王暖暖住院治疗 资料图

  王暖暖称和丈夫在国内领证,在法律上确实如此吗?从律师角度有何建议给到当事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目前因为泰国的刑事案件未结束,当事人丈夫处于被羁押阶段,而协议离婚要求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所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暂时行不通,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上并不存在刑事案件未结束,无法起诉离婚的说法,当事人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离婚。”付建称,因为当事人丈夫在国外被羁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的,国内一方起诉离婚,应到自己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该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所以当事人可以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付建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向在国外的被告寄送传票和起诉书,若传票和起诉书不能邮寄送达,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6个月。如果刑事案件审理完毕,被告是在服刑期间,法院需要到被告服刑的监狱开庭审理离婚案件。如果刑事案件尚未审理完毕,被告处于被羁押状态,被告可以委托代理人应诉,若被告完全没有回应,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

  大象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6月,王暖暖和丈夫俞某冬在泰国旅行期间,被对方推下悬崖,全身多处骨折。俞某冬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二审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

编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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