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负责人用公司加油卡先后20余次盗刷为他人加油 现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四川南充某企业在内部核查时发现公司加油卡支出异常。警方调查后发现,竟是公司车队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0余次盗刷公司加油卡为他人加油。2月19日,据辖区警方消息称,涉事车队负责人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月,四川南充市高坪区公安经侦大队接到辖区某企业报案,称在内部核查时发现公司加油卡支出异常,怀疑有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对相关线索进行核查,经过摸排走访和调取监控,民警发现该公司员工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4年2月,迫于警方压力,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到案后,潘某对其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查,潘某系该公司车队负责人,2023年7月以来,潘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0余次盗刷公司加油卡为他人加油,并按市场油价8.5折的价格收取费用5万余元。
目前,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