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2宗违法被罚50万元 大股东绍兴银行持股占比51%
发布时间:2022-05-17 09:30:55|来源:中国经济网|作者:

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2宗违法被罚50万元 大股东绍兴银行持股占比51%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显示,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两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二是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金华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根据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其控股股东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00万股,占比51%。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编辑:澜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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