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府划定雷电易发区域将向社会公布
发布时间:2023-01-24 08:12:35|来源:太原日报|作者:何宝国
《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县级政府划定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并向社会公布。
 
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县(市、区)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地形、地质、地貌以及雷电活动情况,划定雷电易发区域。
 
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包括: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建(构)筑物,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或者储存场所,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通信设施、广播电视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等。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编辑:
免责声明:文章转载自网络。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风险自己甄别并承担后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图文推荐

相关阅读

资讯

产业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