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宏村镇:“四个工作法”创造良好社会治理体系
发布时间:2023-02-13 09:36:14|来源:黟县人民政府|作者:

黟县宏村镇:“四个工作法”创造良好社会治理体系

近年来,黟县宏村镇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社会稳定”的方针,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扎实推进 “平安宏村”建设,针对乡村旅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维稳、乡村治理等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乡村旅游“123”工作法。宏村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地,越来越多的人来宏村旅游。宏村镇通过探索,形成了以“搭建一个平台、突出两个群体、立足三个渠道”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社会治理“123”工作法。通过整合公安、综治、司法、市场监督、旅游公司等多部门资源,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搭建景区智慧旅游管理平台,实现各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针对观光游客与写生学生两个群体,分别实行“错时、弹性工作制”和“写生卡管理法”。整合视频监控资源,引进景区景点智能旅游管理及“雪亮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实现高效处置;以公安派出所联训强基础、走访联系促沟通、信息联通保准确、机制联动助调处的“四联工作法”为渠道,加强外国人管理;建立景区专职消防队及古民居消防安防系统,开辟一条智慧化“古民居保护渠道”。逐步实现了游客服务机制化、写生管理规范化、留宿管理动态化、农家乐管理有序化、治安管理常态化。
 
实施“3+N”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健全完善了公、法、司、村 “3+N”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实施了由一名派出所民警、一名宏村古民居法庭法官、一名司法所干部联合一名或多名人民调解员的“3+N”人民调解机制,在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室,在镇、村建立了“作退一步想”工作室及“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全力做好矛盾纠纷调处、来人来访受理接待等各项工作。据统计,2022年,宏村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7起,调解成功157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没有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其他重大事件的情况。
 
实施信访“431”工作法。为有效化解新的信访诉求和历史遗留疑难问题,宏村镇实施“四包”措施,即“包接访、包调查、包化解、包稳控”一条龙处理,突出重点,制定化解方案,积极落实领导班子接访和包案化解制度。实行“三访”措施,即“主动约访,带案下访,督查回访”,与信访人面对面交流分析,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建立“一个”长效工作机制,坚持镇领导包保小组与镇直、各村条块结合、协调联动,规范信访工作办理制度,对重点未息访案件,逐一建档,持续跟踪,根据个案的类型和性质及信访答复要求,及时办理、规范运作。
 
推进“警长制”工作法。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推陈出新。在宏村镇“五长制”工作法基础上,推动“警长制”工作法向纵深发展。在全镇范围内推行包村党员民警兼任村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村综治专干及网格员兼任公安派出所警务协理员,形成村级大警长、包村小警长、勤务协理员的“警长制”工作模式,共同开展好辖区治安巡逻、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调处等乡村治理各项工作。
编辑:澜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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