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市快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意见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
通过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发农村地区消费潜力,引导农村地区居民更多选择绿色出行,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增添新的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意见提出,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同时,意见明确,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公交、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加大农村地区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在购买使用方面,《实施意见》也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在产品供应、支持政策、推广应用、销售服务和安全监管方面,部署了一系列重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