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江歌被害事件中,我始终是一个输家。”江秋莲提到,虽然法院判决刘鑫对江歌被害承担应该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彰显了部分正义,但她失去的是挚爱的女儿,她直指刘鑫这些年来利用江歌被害事件,收受大量的社会帮助和众多网民的打赏。甚至二审维持原判后,刘鑫在网络上发起了赔偿款的募捐,虽然后来被平台制止,但其支持者为了规避法院执行,仍然源源不断地给刘鑫母亲账户里打钱。
6月1日,江歌妈妈通过社交平台宣布,刘暖曦(曾用名:刘鑫)侵犯江歌生命权赔偿款69.6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后续将把这笔钱捐出。据江歌妈妈透露,法院共强制执行刘鑫4次。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暖曦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青岛中院认为,刘暖曦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对媒体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暖曦应当在二审判决生效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也就是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