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高速路下车后被发现溺亡 司机:当时执意下车 已委托律师应诉
发布时间:2024-03-21 22:01:32|来源:红星新闻|作者:汤小均

  女乘客高速路下车后被发现溺亡 司机:当时执意下车 已委托律师应诉。

  妻子周女士离世近半年后,汪先生和家人将出租车司机及公司告上了法庭。

  时间回到去年10月,有网友爆料称“四川广元一出租车高速甩客致乘客身亡”,一度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这名乘客就是周女士。周女士当天搭乘出租车到雅安,在行驶过程中要求下车,后来司机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她随后下车。警方证实周女士是被高速巡逻人员带离高速路后,于去年10月4日下午在绵阳市三台县西平镇凯江河中被发现溺亡,经调查排除他杀。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周女士的家属已委托律师起诉司机赵先生及出租车公司,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05万余元。起诉书称,赵先生未安全将死者送到目的地,在途中遇到急病、遇险时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半路甩客,放任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死者,长期行走在高度危险的高速公路上,最终导致死亡,已严重违约,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月20日,当事司机赵先生接受红星新闻独家采访,对周女士家属的起诉进行了回应,并称已聘请律师积极应诉。

事件回顾:

女乘客高速路下车后被发现溺亡

司机称其执意下车,警方排除他杀

  2023年10月9日,有网友爆料称:“广运集团苍溪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国庆期间高速甩客,造成无辜女性身亡……”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事后,死者丈夫汪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妻子曾说过要回雅安娘家,事发当天上午,他多次给妻子打电话但无人接听,直到下午接到警方电话才知妻子已离世。他向警方了解到,妻子当天搭乘出租车到雅安,中途在高速路上下车,下午被发现死亡。他称妻子曾有间歇性精神病史,经治疗已两年没发病。

  出租车司机赵先生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称,10月4日7时05分,在苍溪县某小区附近,女乘客招手搭车前往雅安,约定价格1400元,先支付了1000元,到达后再支付400元。当车行至绵阳三台一个小镇出入口时,乘客要求下高速,他只好先下高速,同时告诉乘客高速路不收费,到雅安还是走高速。乘客同意,但上高速两三分钟后,乘客多次要求下车。

  赵先生称,当时乘客情绪有点激动,他担心乘客抓方向盘或跳车会造成更大危险,于是慢慢开到应急车道上,车速减到20多码时,乘客直接打开车门,他只能紧急刹车,然后乘客下车。他表示自己曾多次劝说对方,并称到服务区下车,未获乘客同意。他还称,女乘客在车上时手机响了多次均未接听。

  四川广运集团苍溪有限公司旅游出租分公司向红星新闻出示了一份提供给苍溪县交通运输局的说明,内容与赵先生所说一致。该说明还显示,经公安部门了解,周女士被高速巡逻人员发现后带下高速公路,随后其搭乘一辆三轮车到三台县西平镇,于当日下午3点过被发现溺水死亡。

  据警方介绍,当时周女士漂浮在水面,警方接报警后在岸边发现她的挎包,里面有身份证、手机及现金等,经调查排除他杀。同时,在接到报警前一小时,周女士给家人打了视频电话。警方经调取监控,发现死者从高速路口乘坐三轮车到了西平镇,后来步行前往溺亡地。

家属起诉:

司机未安全将乘客送到目的地

已严重违约,索赔105万余元

  事发后,汪先生曾表示自己已委托律师,准备起诉出租车公司和司机。

  近日,出租车司机赵先生收到苍溪县法院传票,周女士的母亲、丈夫以及一对儿女作为原告,将他和出租车公司告上了法庭。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赵先生提供的起诉书显示:赵先生是第一被告,第二被告为四川广运集团苍溪有限公司旅游出租分公司,第三被告为四川广运集团苍溪有限公司。

  起诉书显示:赵先生收取了死者周女士从苍溪到雅安的车费,二者之间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而第一被告未安全地将死者送到目的地,在途中遇到急病、遇险时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半路甩客,放任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死者,长期行走在高度危险的高速公路上,最终导致死亡,已严重违约,对原告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被告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同时,赵先生还收到一份原告提出的赔偿费用清单,包含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05万余元,赵先生承担70%责任,赔偿73万余元。

司机回应:

乘客强烈要求下车并拉车门

担心危险才停车,已委托律师应诉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原告在起诉书中称,他们从警方提取了18段车载视频,其中第6段07:43-07:44,第一被告(司机赵先生)给成都的司机打电话换车,造成死者心理恐惧;07:51-07:53,死者因呕吐趴向工具箱下,第一被告递东西给死者,没有靠边停车履行救助义务。第16段09:10-09:11,死者连说4次下车,司机没有停车履行救助义务,下高速再上高速后6分钟,死者第6次说下车,并与第一被告争吵说:“你以为把我拉到哪儿,我晓不得蛮?”已经给死者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而不敢继续乘坐第一被告的车,司机停稳车后,死者才解开安全带推开车门慢慢下车,与第一被告给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完全不一致。死者下车后,司机未采取任何拨打110、120、122等救助方式。同时,起诉中还称有两段内容不完整。

  3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上汪先生,他表示自己在外省打工,已全权委托律师起诉,开庭时会回苍溪参加庭审。

  对于自己被起诉索赔,司机赵先生表示想不通,同时他也回应了汪先生等家属在起诉书中提到的问题,他称自己并没有给成都的司机打电话换车,而是给自己的“老表”打电话,因为“老表”要从成都回苍溪聚聚,他也顺便问下成都是否堵车。而且,死者周女士并没有呕吐,且多次要求下车并拉车门,他担心出现危险才停车。至于视频缺失问题,赵先生称事发后警方就调走了监控。

  “她自己强烈要求下车,怎么就起诉我赔偿70多万呢?我一个月才几千元钱,我和妻子还生病……”3月20日,赵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他已聘请律师,正在积极应诉。

编辑: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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