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雨水充足、高温潮湿的季节里,毒蘑菇生长繁殖加快,采野蘑菇误食中毒的风险增大,省疾控发出重要提醒:千万不要采食野外的蘑菇!
每年雨季,很多爱尝鲜的市民采摘野蘑菇回家烹制,结果因误食毒蘑菇而中毒,让人痛惜。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中毒科主任医师杨志前指出,一些野生的毒蘑菇与食用菇外形相似,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部特征难以辨别,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因此千万不要凭个人经验鉴别蘑菇是否有毒,更不要私自采摘食用,一旦误食,应尽早到医院处理。
再三提醒:千万不要采食野外的蘑菇
在雨水充足、高温潮湿的季节里,毒蘑菇生长繁殖加快,采野蘑菇误食中毒的风险增大,省疾控发出重要提醒:千万不要采食野外的蘑菇!
毒蘑菇又叫毒蕈,据统计,我国已报道的毒蕈有400多种,广东的毒蕈有200多种,其中致命的有十余种。杨志前提醒,“不要凭个人经验鉴别蘑菇是否有毒,不要私自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很多人觉得自己很有经验,但其实,很多蘑菇外表看起来很像,很容易误判,去年市十二医院收治的多起近江粉褶菇中毒就是从化当地居民,常年在荔枝树附近采集荔枝菌。但因外形极其相似,有经验的居民仍中招。也有人说蘑菇颜色鲜艳的就有毒,但例如有剧毒的白毒伞、灰花纹鹅膏等样子都是“普普通通”。“所以,我反复强调,一定不能凭个人经验鉴别蘑菇是否有毒。”
另外,由于是在野外,无毒的蘑菇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甚至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无毒蘑菇种类也可能沾染毒性。所以即便食用的是无毒品种的蘑菇,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
误食者就诊时要将吃剩的蘑菇送检
省疾控中心呼吁,全省各地做好预防毒蘑菇中毒的警示宣传,公众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做到人人知晓随意采食野生蘑菇的危害性,尤其是具有潮湿土壤适合菌类生长的公园、植物园、旅游区、林场等地需做好警示,防止市民误采误食毒蘑菇,必要时可定期清理。
对于个人防护而言,请做好“三不”:不采摘。外出郊游期间,市民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
不买卖。注意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
不食用。要避免类似中毒事件,家庭饮食关键在于不食用自采或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尽量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蘑菇虽小,但有的毒性极强。”杨志前说,“其中肝损伤型(例如白毒伞、灰花纹鹅膏等)最为严重,是造成广东省毒蕈中毒死亡的主要蕈种,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症状,部分患者可能会伴有精神症状。重症者短期内暴发急性广泛肝细胞坏死,快速进展为肝衰竭、肝性脑病,病死率高,占全部毒蕈中毒死亡比例的90%以上。”
目前急性毒蕈中毒尚无明确的特效解药,因此患者食用毒蕈中毒后就必须尽快就医。如发现异常立即到就近医院洗胃、导泻、清除吸收的毒物,到专业机构根据不同类型的毒蕈使用针对性的解毒治疗,避免延误病情。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患者就诊时一定要将吃剩的蘑菇、蘑菇汤留起送检专业机构鉴别,确定所食毒蕈种类。”杨志前表示。
这个自救指南请收好
1、立即呼叫救护车赶往现场。
2、要立刻进行催吐,可先让误食者服用大量温盐水,5-10ml一次,然后用手指(最好用布包着指头)刺激咽部,促使呕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
3、孕妇慎用催吐。
4、如果中毒者出现昏迷,则不宜进行人为催吐,否则容易引起窒息。
5、加盖毛毯保温。
6、凡食用过同样蘑菇者,无论是否发病,均需立即到医院进行检查。
7、食用过的剩余蘑菇,应留存以供检验,查明中毒原因。(全媒体记者张青梅、何雪华 通讯员粤疾控、廖温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