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昌市发生了一起备受关注的破坏军婚案件。据悉,龚某因明知陈某为现役军人的配偶,仍与其保持同居关系,被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这起案件发生在2024年。陈某与正在杭州服役的军人李某在家人介绍下登记结婚,然而龚某却明知陈某的已婚身份,仍然与其在南昌县向塘镇保持不正当的同居关系。今年5月底,李某在发现两人可能存在不正当关系后,果断向公安机关报案。
由于被害人李某的身份特殊,且其正在杭州服役,取证工作面临较大困难。杭州市军事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案,迅速通过军地协作机制,将相关线索转发至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在接到线索后,主动与军方及被害人李某取得联系,并联合公安机关开展联合会商,充分听取军方和军人的意见。
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并启动了涉军类案件专人办理提前介入机制,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经过一系列紧张而有序的侦查,案件很快得以侦破,龚某被抓获归案。
在审讯过程中,龚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对自己破坏军婚的行为深感愧疚,并表示认罪认罚。他签署了《具结书》,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针对被害人李某家庭困难的情况,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向军人家属发放了救助金,以实际行动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军人家庭的关爱和支持。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表示,军人常年在军营服役或因军务无暇顾及家庭,军婚遭到破坏会极大动摇现役军人的服役状态,严重影响部队的战斗力和安全稳定。因此,破坏军人的婚姻家庭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更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龚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这一法律条款,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此次案件的侦破和提起公诉,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对破坏军婚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也体现了对军人合法权益的坚决维护。同时,也提醒广大社会成员要尊重军人的婚姻家庭,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