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未经用户同意经营 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
发布时间:2024-01-06 15:03:15|来源:红星新闻|作者:

  《办法》:未经用户同意经营 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1月4日消息,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已于 2023年12月8日

  经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新规发布

  这些行为明令禁止

  修订后的《办法》共 9 章 57 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促进快递发展的保障措施,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导向,优化快递市场秩序的规制方式,加强消费者使用快递服务的权益保护,体现快递安全发展的制度要求,完善快递行业治理的制度手段等。

  新公布的《办法》中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编辑:涵雨
免责声明:文章转载自网络。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风险自己甄别并承担后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图文推荐

相关阅读

资讯

产业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