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老人被高空坠狗砸中身亡 狗主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狗主人没有采取措施封闭门窗,或者没有管理好狗的活动,导致狗坠落砸死居民,狗主人就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
【#兰州老人被高空坠狗砸中身亡# 警方介入】#老人被高空坠狗砸中身亡#有网友爆料称兰州市城关区盐场堡社区晟农家园一老人被高空坠狗砸中身亡。针对此事,当地盐场路社区工作人员称,目前狗主人尚未找到,被砸中的老人已不幸去世。当地警方表示,目前案件已经转交给刑警队进行处理。
9月7日,据中国青年报青蜂侠报道,兰州市城关区盐场堡社区晟农家园一居民被高空坠狗砸中身亡,当地社区称狗主人尚未找到。
8日上午,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此事具体调查情况不便透露,后续进展会在官方平台发布。
律师认为,狗主人若存在过失,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最终难以确定狗主人,死者家属可以起诉整栋楼业主和租户追责。
狗主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赵小东律师认为,上述事件中,狗主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看其是否存在过失。如果狗主人没有采取措施封闭门窗,或者没有管理好狗的活动,导致狗坠落砸死居民,狗主人就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上述事件中导致人员重伤死亡,可以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相反,如果狗主人尽到了管理职责,但因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导致狗坠楼,则属于意外事件,狗主人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即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有网友称,上述事件中的狗可能是小区居民喂养的流浪狗,如果是这种情况,居民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北京中闻(西安)律所谭敏涛律师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动物在被遗弃或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还应当由原饲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确实难以找到原饲养人的,可以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这里的管理人,就是我们俗称的流浪狗的喂养人。”谭敏涛律师表示,“所以,当流浪狗造成他人损害,喂养人即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此外,谭敏涛律师表示,如果狗在小区里流浪或者未牵绳,物业公司未尽到看管和监督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找不到狗主人可起诉整楼住户
据媒体报道,2018年4月15日下午,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北禺十四巷一栋厂房下,一条大狗从天而降。路人张萍(化名)被砸中后,造成高位截瘫,前期医疗费就花了30多万,司法鉴定结果为一级伤残、属于完全护理依赖。由于找不到涉事狗及狗主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张萍将整栋楼的房东和租户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2021年2月5日,白云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房东和二楼承租方连带赔偿受害者117万余元。
赵小东律师认为,兰州城关区“高空坠狗”致人死亡事件家属可参考上述案件,依法追究责任方(人)责任。如果最后找不到狗主人,死者家属可以起诉整栋楼的业主和租户追责和获得赔偿。
谭敏涛律师认为,这种起诉全栋楼业主和租户的行为,肯定对非实际侵权人不公平,但法律在此的目的是平衡受害人的损失,让可能的加害人给予补偿。
编辑:澜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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