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安局:持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三大”活动,倡导“一盔一带”,讲解戴头盔穿反光衣的警示作用,通过路面执勤和深入田间地头,免费为农用车辆粘贴反光标识。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组织警力,深入农村地区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集中行动(即农村“三大”活动),全力护航群众出行交通安全。
活动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走进辖区村委会,在部分村口设置交通安全提示牌,并在各村务宣传栏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入户,加大农村道路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民警还在辖区农村道路设立检查卡点,主要对货车超载、违法载人、农村面包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缉,确保秋收季道路交通安全。同时,持续加大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三人同乘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从严查处三轮车违法载人、拼装报废车上路及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加大执法震慑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休宁县、黟县等区县公安交警深入农村地区,开展“亮尾”工程,宣讲粘贴反光条的重要性,倡导“一盔一带”,讲解戴头盔穿反光衣的警示作用,通过路面执勤和深入田间地头,免费为农用车辆粘贴反光标识。
10月17日,公安交警高速一大队组织警力深入到沿线的歙县三阳镇叶村等地,开展“车行高速路、安全筑心头”主题宣讲活动,通过普法宣讲、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让广大村民认识到人上高速公路行走的危害性。“10月14日10时15分左右,黄山区的何某某骑电动车路过新明乡招桃村狮子港桥时,不慎从4米多高的桥面跌落桥底,万幸的是何某某佩戴了合格安全头盔,倒地时头盔还紧紧扣在头上,没有生命危险。”在农村“三大”活动中,市公安交警部门以该典型事故案例,提醒广大群众要“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禁止乘坐三轮车,驾车坐车要系安全带,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严禁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等不文明驾驶行为,增强文明出行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陋习。
编辑:澜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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