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科目一七次都不过就动起了歪心思
发布时间:2022-11-25 12:08:17|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赵钰阳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作为驾照考核的“敲门砖”
 
科目一考试的难度并不大
 
考了7次还不过怎么办?
 
有人选择加强练习、增强记忆
 
有人选择调整心态、改进方法
 
而百色靖西市的这位男子
 
却选择 动起歪心思
 
……
 
11月18日9时许,百色靖西市车管所科目一考场内静悄悄,50多名学员正在参加考试。开考大约20分钟后,考官周警官对考场进行巡查时,发现26号机位上一名50来岁的男子神情紧张,而且所佩戴的眼镜有点“特别”——眼镜“镜腿”显得特别粗大。
 
 
周警官凑近一看,发现眼镜左边支架处疑似镶有摄像头。于是立即将该男子带出考场进行搜身。结果从男子的身上搜出遥控器、耳麦等电子设备。
 
 
 
 
经询问,该男子因为其驾驶证被记满12分,需参加科目一考试,但连续参加考试7次均未通过 ,于是通过他人介绍,到南宁琅东一带花600元购买作弊设备 ,经过层层伪装后躲过安检带进考场进行作弊。
 
 
当日,杨某高已被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法律链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62号)第九十三条规定: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组织、参与实施前三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
 
交警提醒您
 
勿走捷径、勿抱侥幸
 
考不过可以再考
 
但若动了歪心思选择作弊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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