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出击湖水“蓝”防患未然
近日,有网友反映黟县宏村镇奇墅湖湖水成绿漆色,水质可能受到污染。黟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收到消息后,立即前往现场察看,并联系县生态环境分局、宏村镇政府,相关部门回复也得知消息并正赶赴现场察看。
通过观察,发现奇墅湖南侧水域湖水泛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介绍系因蓝藻集聚所致。后沿湖四周巡查发现,系受风力影响导致湖面南侧出现小面积蓝藻集聚,其他地方湖水清澈,水质监测数据显示水质达标,未出现蓝藻引发水质严重污染现象。尽管虚惊一场,但在场工作人员没有掉以轻心,通过现场磋商,共同拟定初步处理意见,将立即对奇墅湖水域内出现的蓝藻进行科学处置,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巡查预警、应急机制建设,真正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黟县人民检察院一直以来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做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下一步将继续与各责任单位加强沟通联系,持续关注湖水治理,注重协作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编辑:澜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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