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调查,朱某某酒后驾车,行经交叉路口时超速且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王某某驾车行经交叉路口时超速行驶,未注意观察路口内其他车辆通行状况。
据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官方微博消息,12月22日,公安西青分局交警支队发布情况通报称,12月21日6时40分许,在西青区香怡道与恒达路交口,一辆小客车与一辆水泥罐车发生碰撞。
接报警后,公安、应急管理、卫健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救援处置等工作。小客车内共4名驾乘人员,事故造成3名乘车人当场死亡,驾驶人朱某某(男,49岁) 受伤被送医治疗,无生命危险。朱某某和水泥罐车驾驶人王某某 (男,58岁)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酒后驾驶机动车易肇事肇祸广大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酒后禁驾”的规定。同时,驾车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礼让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编辑: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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