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群星奖决赛将于8月下旬正式启动 9月14日公布获奖作品名单,各报送单位、演出单位及参赛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评奖纪律,维护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第十九届群星奖决赛入围作品和团队及决赛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对群星奖决赛相关事宜作出部署和要求。
根据第十九届群星奖评奖工作安排,文化和旅游部于2022年7月组织了第十九届群星奖复赛,经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严格评审,确定《火》等145个作品和32个群众合唱团队入围决赛。决赛将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在浙江、宁夏、天津、河北、北京五地举行。
《通知》明确了决赛和群众文化活动安排,其中,群众合唱相关活动将于8月21日至24日在浙江嘉兴举行,广场舞相关活动将于8月24日至27日在宁夏银川举行,戏剧、曲艺相关活动将于8月28日至9月4日在天津举行,音乐、舞蹈相关活动将于9月3日至7日在河北石家庄举行。9月14日,将在北京国家大剧院举办颁奖晚会及获奖作品展演,公布第十九届群星奖获奖作品名单。
《通知》指出,每个门类第一场决赛前召开领队会,由工作人员向领队介绍评审日程和工作纪律,每个门类最后一场决赛后召开专家点评会,由专家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点评。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等34家报送单位及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省级文化馆(群艺馆)负责人作为观摩嘉宾自愿参加,且每个报送单位不超过3人。各报送单位、演出单位及参赛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评奖纪律,维护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通知》强调,按照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医疗保障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属地管理、联防联控”“人物同防、闭环管理”“一馆一策、一场一案”原则,承办地要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当承办地出现疫情或1/3参赛团队无法参加等情况出现时,启动应急预案,推动活动线上或延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