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酒驾醉驾岳阳6名党员干部被查处并作为典型案例被通报
发布时间:2023-04-08 12:01:57|来源:掌上岳阳经开区|作者:

  关于6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具体情况如下

  通  报

  根据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岳阳经开区正在深化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震慑,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现将6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康王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周雨醉驾问题。2022年9月14日,周雨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5.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的行政处罚。检察机关认定周雨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经查,周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3年3月,周雨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二、区农村工作部一级主任科员孙望年酒驾问题。2018年11月21日,孙望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2月22日,孙望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孙望年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孙望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区农村工作部工作人员彭二林酒驾问题。2022年7月5日,彭二林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彭二林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彭二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康王乡经济发展办二级主任科员曹洪波酒驾问题。2022年8月24日,曹洪波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曹洪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金凤桥管理处白石岭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主任刘乐华酒驾问题。2022年9月17日,刘乐华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刘乐华血液中酒精含量78.7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刘乐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区禁违拆违治违督查中心工作人员王超酒驾问题。2019年12月10日,王超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王超血液中酒精含量4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王超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加强自我约束,带头遵纪守法。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强化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通报曝光。3月15日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生的酒驾醉驾行为,区纪工委监工委将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一案四清查”要求,深挖细查、快查严处,持续释放纠治“四风”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推动全区党风政风社风持续好转。

  2023年4月6日

编辑:澜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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