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基层司法所当好“三员”服务群众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当涂县基层司法所紧扣工作职能,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己任,努力做好“法治宣传员”、“纠纷调解员”、“群众服务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服务中心大局,当好“法治宣传员”。司法所紧紧围绕法治宣传重点,在关键节日、时间点进行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等法治宣传,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让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风气蔚然成风。
创新基层管理,当好“纠纷调解员”。司法所按照 “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原则,带领专职调解员经常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事前预防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心系困难群众,当好“群众服务员”。司法所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作用,提供咨询解答、合同审查、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针对农民工、妇女、老年人等群体,开通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切实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