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两伙网红为流量上演抢女朋友直播”约架“互殴全拘了,这种“以银子换热度,以热度挣银子”的模式背后,折射出“流量至上”“唯流量论”思维的流弊。这不仅损害了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原则,破坏了正常的竞争机制,营造了产业繁荣的假象。这是对内容生产传播行业生态的严重戕害。
6月17日,化州警方向社会通报,两伙网红涉嫌在化州市中垌镇直播“约架”,被警方悉数抓获。劳某超、柯某超等10名违法人员,因涉嫌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
16日晚上10时许,化州市公安局中垌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伙广西籍网红与一伙中垌籍网红,在中垌镇直播约架斗殴,现广西籍网红驾驶一辆宝马小汽车,到达了中垌镇长湾河水库附近。
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出击。
当晚10时30分,在中垌镇邮政储蓄银行路段,民警发现这群“约架”的可疑人员,遂将其及车辆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审讯,落网的劳某超(男,19岁)、黄某诚(男,22岁)、曾某铄(男,18岁)、韦某东(男,19岁)、罗某富(男,18岁,均为广西籍人),柯某超(男,21岁)、张某权(男,21岁)、刘付某粱(男,21岁)、邹某强(男,21岁,均为化州籍人),梁某怡(女,21岁,湛江籍人)等10名违法人员,均对其参与直播“约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劳某超、柯某超等两伙网红供述,为了吸眼球、赚取流量,他们合谋策划“以抢女朋友而约架互殴”为题材,通过某视频平台进行直播“约架”,并在线下假装打架,以便在直播过程中获得更多流量关注。
当晚9时许,两伙网红聚集在长湾河水库附近路段,按照“剧本”进行演绎。他们还故意制造热点话题,引发现场群众及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围观热议。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了涨粉无视法律法规,为了吸引眼球破坏社会秩序,利用网络恶意炒作,发布不当言论,编造、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目前,柯某超、劳某超、黄某诚等3名为首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曾某铄等7名违法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