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和家人吵架后驾车到派出所举报自己酒驾 这是想进去静静吗?依据道路交通法,醉驾面临的处罚包括:十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醉驾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等。
“我举报,我是酒驾!”6月23日凌晨5时,男子张某来到四川三台县潼川镇派出所投案自首。三台公安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其带回交警大队,通过调取监控,证实该男子确实驾驶了机动车;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他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张某称,当晚在家和家人发生争吵后,独自在楼下喝酒后驾车到派出所。25日,记者获悉,张某涉嫌醉驾,正在等待抽血检测结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三台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23日凌晨5时,他们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一男子到潼川镇派出所投案自首,自称酒驾。接到指令后,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到派出所,发现该男子面色发红,并且隔着很远的距离便能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
随即,民警将张某带至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并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找到了张某的行车轨迹,确认其确实驾驶了机动车。
经查,举报人张某,36岁,当天与家人因琐事吵架后,便在楼下喝酒,然后赌气驾车出行,直接开到派出所举报自己酒驾。
“说实话,我就是故意的。”交警提供的视频显示,张某称自己故意酒驾。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抽血检测。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