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男子为“有面子”聚餐食用穿山甲获刑,不得不说这种“面子”要不得,赢得“面子”输掉了“里子”,真是得不偿失!还是那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人类的食物种类还不够丰富吗?为了口欲不惜以身试法,结局不要太舒适!
此前,江苏的徐某为了聚餐“有面子”,便想着搞点珍稀“野味”吃吃,于是联系了做水产生意的巢某,听说其有活的穿山甲后,便支付了6000元定金。聚餐当日,巢某将一只重8.8斤的活穿山甲送到了徐某的厂内,徐某将其宰杀烹饪后,还向朋友们展示了穿山甲鳞片。案发后,法院审理认定,徐某非法收购并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穿山甲,最终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徐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巢某也已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