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男童在老乡鸡门口被墙内老鼠咬伤 快餐店推卸责任那谁来担责?
发布时间:2023-10-11 10:36:24|来源:大皖新闻热线|作者:

  7岁男童在老乡鸡门口被墙内老鼠咬伤 快餐店推卸责任那谁来担责?门店的张店长表示,谁也不愿意发生这个事,而且现在男孩父亲潘先生将责任完全推到店面,我们也觉得很委屈。


门店外立面墙角的老鼠洞


事发后老鼠洞已被水泥封上


孩子被咬伤后,潘先生立刻带着孩子来到经开区临湖新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治疗。


孩子被咬伤后,潘先生立刻带着孩子来到经开区临湖新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治疗。

  10月5日上午,家住合肥南艳湖附近的潘先生一大早带着7岁的儿子去南艳湖游玩。到了午饭时间,他带着孩子就近来到南艳湖公园附近的老乡鸡就餐,等餐时却发生了令潘先生始料未及的事——孩子被老鼠咬伤。

  “我在老乡鸡前台等待取餐,孩子一个人在门口蹲着等我,谁知突然哭着跑来说被老鼠咬了。”潘先生告诉记者,他当时还觉得奇怪,好好的怎么会有老鼠,直到看到孩子的手指被咬破流血,这才意识到真的有老鼠。

  孩子被咬伤后,潘先生立刻带着孩子来到经开区临湖新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治疗。

  潘先生告诉记者,送到卫生站后第一时间就打了破伤风和狂犬疫苗。“当天下午就打了五、六针,每隔半小时就要观察一下继续打针,一直持续到傍晚。”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医生看到孩子的伤口还说这是三级伤害,属于狂犬病暴露分级中最严重的一级。

  事发地点成争议焦点

  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最受伤的还是孩子,但在事发后潘先生却找不到人来为孩子的受伤负责。

  潘先生告诉记者,孩子被咬伤时是在老乡鸡门店外。“老鼠洞在门店大门的外立面墙角,孩子当时蹲在那玩。”潘先生告诉记者,协商过程中,老乡鸡一直以不在店内发生为由,不愿承担太多责任。

  潘先生表示无法接受这一说辞。“无论是否在店内,这都是老乡鸡的店面范围,况且作为食品经营场所,难道不更应该注重卫生安全,怎么会允许店面出现老鼠呢?”潘先生告诉记者,在10月9号下午,他再次前往老乡鸡金屿海岸店与老乡鸡和商场管理方就孩子的治疗费用进行协商,“但是老乡鸡店长只愿意承担部分医疗费,我认为这肯定是不合理的。”

  老鼠洞已被水泥封上

  10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门店并见到了门店的张店长。“谁也不愿意发生这个事,而且现在潘先生将责任完全推到店面,我们也觉得很委屈。”在现场,张店长带记者查看了当时的发生地。

  记者看到,老鼠洞已被水泥封上。张店长介绍,前段时间附近的商户在施工,所以把门店外立面墙角处震开了一个小洞,而此处墙角又连接着沿街商户的排水管道,一来二去就让老鼠钻了进去。张店长还表示,对于门店外的范围实际上应由门面房的商管公司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和清洁。

  “事情发生后我们也和商管公司反映了这个情况,但他们的反应比较滞后,这个洞还是我自己买水泥给封上的。”张店长告诉记者,并非他们不愿承担责任,但事发位置特殊,理应将责任厘清后,确认各自的责任范围再进行赔偿,“现在潘先生将责任全部推到门店的身上,让我们承担全部的医药费,并且签订一份责任书确保孩子日后的安全责任,这是我们无法接受的。”

  记者还从张店长这里了解到,老乡鸡的这处店面是与润宜佳超市进行租赁的,随后记者根据张店长的引导找到了润宜佳商管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超市目前已经组织人员对周边的商铺进行消杀,对于是否会对潘先生的情况进行赔偿等问题,对方始终以“不知道”为由,不愿接受记者的采访。

  律师解答谁该负责

  对于潘先生所遭遇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长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长行律师表示,老乡鸡餐厅所在商场的管理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其未能做好商场外立面的卫生清洁工作,导致外立面墙内有老鼠存活,最终致使孩子被老鼠咬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老乡鸡餐厅的经营者未能按照《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规定做好门前卫生工作,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商场管理者与老乡鸡餐厅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按比例向被侵权人进行赔偿。

编辑:澜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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