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聚餐饮酒后醉驾致2死2伤 同桌六人都要担责 各赔2.5万元。
据湖南高院12月21日消息:7人一同聚餐饮酒打牌,其中一人在牌局散了后开车回家,途中撞向路人导致2死2伤。醉驾肇事后,受害者家属将肇事者和当晚同桌吃饭的6人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全桌人都得担责赔钱。
聚餐饮酒后醉驾致2死2伤
12月20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案例《同饮者的过错》。
2021年4月2日19时许,刘某与袁某等6位好友在餐馆吃饭,席间与其中4位大量饮酒。饭后一行7人前往棋牌室打牌,当天23时30分,刘某驾车送人回家,返程途中撞到行人,造成2人受伤、1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认定,刘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遇行人未避让,忽视交通安全,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死者的亲属将刘某、袁某等7人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8名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同桌6人都得担责,各赔2.5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袁某等6人与刘某一起吃饭并大量饮酒,在刘某醉酒的情况下,对刘某负有照顾照料义务,对刘某酒后驾车的行为也应当极力予以劝阻。
刘某虽在醉酒后休息了近3个小时,但刘某离开棋牌室时仍处于醉酒状态。袁某等6人虽不是交通事故的直接实际侵权人,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对刘某尽到了照料及劝阻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该适当对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先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18万元;不足部分由被告刘某赔偿90%,即1357000元;由袁某等六被告按同等份额共同赔偿10%,即各自赔偿25128元。
法官提醒:聚餐饮酒不仅要牢牢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行为准则,对同桌人员也应尽到劝告适量饮酒、提醒酒后不开车、阻止已过量饮酒之人继续饮酒等一系列安全保障和危险防范义务,更不可在酒桌上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有身体疾病仍然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