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前途大好的大学生陷入“两卡”犯罪泥潭!能否重整再起航?
“孩子期末考试通过了,正在学驾驶,过完年就准备去实习”“他正在筹备参加互联网+项目比赛,毕业后想要自主创业……”2024年2月18日,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邓灿对被不起诉人小高、小邵的父母分别进行电话回访,均得到孩子积极改好的消息。
2003年出生的小高就读于安徽某学院,2004年出生的小邵就读于上海某职业技术学院。本该拥有光明未来的两个孩子却分别在2022年11月、2023年2月,陷入了“两卡”犯罪泥潭。
经查,小高在朋友的介绍下将自己名下的三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账,并帮助取现1.2万元,卡内共计流入诈骗资金89万元。小邵则在兼职群内出售自己名下的1张银行卡帮助他人避税获取回报,其银行卡内流水共计109万元。
案发后,如东县公安局以小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小邵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如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小高和小邵均为不满20岁的在校大学生,两个人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案件的办理不仅会影响他们的人生,甚至影响一个家庭、一个家族的未来。”承办检察官邓灿与两人的辅导员和家长取得联系,并了解两个孩子在校情况和品行表现。
根据2021年6月最高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关于印发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对于在校学生这类特殊群体,要坚持惩戒和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原则。小高和小邵都属于被不法分子蛊惑从而提供两卡的“工具人”,应当根据认罪悔罪等情况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考虑到小高、小邵自身识别能力低误入歧途,认错态度良好,已自愿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况。同时,小高自案发以来深刻认识错误,学习成绩明显好转,学习和生活均步入正轨;小邵则将更多精力放在学业上,获得上海市某模型比赛二等奖的好成绩。
“作为在校学生,小高和小邵的社会阅历较浅,此次犯罪有轻信他人、抱有侥幸心理的因素,但主观恶性小,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会给他们的一生带来无法抹去的污点。”承办检察官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了整个案情,并提出拟对小高和小邵作相对不起诉的初步意见。经分管副检察长向该院检察长汇报后,同意对小高、小邵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2023年12月8日,该院对小高、小邵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并联合办案民警、值班律师及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对两名大学生开展联合惩戒。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两个孩子泣不成声,表示一定改过自新,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小高的父亲更是紧握着检察官的手不住地说:“感谢你们,给了孩子一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