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实名举报曾十二三岁时父亲对其实施过强奸 其继母“接受不了”
发布时间:2024-03-25 19:49:29|来源:红星新闻|作者:李毅达 实习生 张雪倩

  一女子实名举报曾十二三岁时父亲对其实施过强奸 其继母“接受不了”。

  近日,一则“女孩实名举报亲生父亲强奸”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视频中,女孩小刘称其父亲刘某某在她十二三岁时对其实施过强奸,还曾多次对她进行猥亵,她曾就这些事情向奶奶求助,但奶奶“就跟没那么回事似的”。

  2024年3月24日晚,小刘再度就该案件发布视频称,(该案件)立案时间是2023年12月26日,拘留时间是2024年1月4日,逮捕时间是2024年1月19日,现已移送到检察院起诉。

  3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赤峰市敖汉旗宣传部门了解到,目前敖汉旗检察院已经对嫌疑人批准逮捕,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进行起诉。

  敖汉旗妇联工作人员称妇联此前曾接到小刘的举报热线,“(2023年)12月30号我们接到了她的电话,警方当时应该已经立案,我们也在持续关注这件事。”

  另据央广网报道,当地警方目前已完成对所举报问题的侦查工作。

  3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到小刘的姑姑和继母。

  小刘的姑姑否认了小刘的亲生父亲刘某某曾强奸、猥亵小刘,且称在小刘举报之前,从没听她讲过被刘某某强奸的事,自己也从来没辱骂过她,“她纯属污蔑和诽谤。”

  小刘的姑姑告诉记者,刘某某早年和小刘生母离了婚,并和现在的妻子结婚,共有3个孩子,小刘是老大,现在小刘和其继母一起生活,“她爸爸常年在外地打工,一年到头在家里呆不了几天,孩子(小刘)也早都不上学了。”

  小刘的姑姑说,她不相信自己的弟弟会作出强奸亲生女儿的事情,小刘的指控是“诬告”和“污蔑”。

  小刘的姑姑表示,警方此前在立案和将刘某某逮捕时曾通知过她,并曾两次找她进行调查,她都对警方表示此事并不属实。

  小刘的继母对记者表示,她对整件事都“接受不了”。

  据其所述,她在小刘上小学时和刘某某结了婚,婚后二人经常在外地打工,孩子留在敖汉旗上学,跟奶奶住。她对于刘某某是否曾强奸及猥亵小刘并不知情,小刘此前也从未提起过,还是刑警队给她打电话,她才知道此事。

  在她眼中,刘某某是个完美的人,小刘也是个完美的人,她对整件事情都接受不了,“孩子是个挺好的孩子,给我做饭,收拾屋子,还给她姥姥按摩,在家像个小保姆一样。平时跟他爸也不太好好说话,经常喊、嚷,但是一点都没有透露(曾经被猥亵、强奸)。”

  小刘的继母称,检察院年前曾通知她,刘某某已被逮捕。

编辑: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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