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丈夫对其发生肢体冲突并要求打胎 “准妈妈”的权益如何保障?
发布时间:2024-05-20 20:50:27|来源:新闻晨报·周到APP|作者:

  如何保障“准妈妈”的合法权益?因黄女士正处于孕期,自身的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均处于弱势状态,如何在本案中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是本案关注的重点。

  “准妈妈”黄女士在怀孕期间,和丈夫郭先生因争执分居。需要请病假在家保胎的黄女士,因此陷入了财务危机。如何保障“准妈妈”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起以调解手段维护孕期女性合法权益的案件。

孕期闹离婚,谁付抚养费?

  黄女士与郭先生是夫妻关系。但结婚后,二人吵闹不断,最终,在黄女士怀孕期间,二人闹上了法庭。

  黄女士说,郭先生在婚后不断有出轨情形,对黄女士日渐冷落,双方经常发生争执。黄女士怀孕后,郭先生也毫无悔改之意,并与黄女士发生肢体冲突,扬言要与黄女士离婚,并要求黄女士打胎,此后郭先生搬离家中,对黄女士不闻不问。

  怀孕后,黄女士身体一直很虚弱,并有先兆流产的迹象,在家保胎无法正常上班,每月只有病假工资,无法支付日常生活开销以及相关医疗费用。黄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郭先生支付自黄女士怀孕至哺乳期满的扶养费,金额为每月5000元。

  但是,丈夫郭先生却认为,自己婚后并无出轨的情况,是因为黄女士无端猜疑并且经常威胁、施加压力,导致郭先生被迫搬离家中。因为争执,黄女士还曾至郭先生单位、朋友处吵闹,使得郭先生被迫辞职。

  现在,郭先生的文凭等证件被黄女士扣留,无法重新就业,目前自己也只能举债维持生计。郭先生的母亲目前仍在照顾妻子,自己也每月补贴母亲1500元,已经尽到了丈夫的责任,目前实在无力负担黄女士提出的高昂扶养费。

法院:最大限度维系孕妇合法权益

  徐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发现,因黄女士正处于孕期,自身的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均处于弱势状态,如何在本案中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是本案关注的重点。

  此外,黄女士和郭先生目前仍保持着夫妻关系,黄女士也愿意继续维系这段婚姻,双方婚姻还存在着继续维系的可能,矛盾不宜激化。

  在了解以上情况后,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约谈的方式了解黄女士思想动态以及其自身的需要,并积极为其联是法律援助事宜,在庭审中引进了多方调解机制,并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专业的心理调适,最终多方合力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郭先生同意一次性补付分居期间扶养费8000元,并按照每月2000元支付黄女士此后一年的扶养费。

  结案后,承办法官仍多次打电话送去关心和慰问。为表感谢,黄女士专程来徐汇区法院送上感谢信。之后,黄女士顺利产下一名男婴并如期收到了丈夫支付的扶养费。

  本案当中,庭前通过对“孕妈妈”的约谈、安抚,使其对法院产生了信赖感,相信能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庭审中,又借助了妇联、居委会、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多方力量,对双方问题的症结从多个角度进行剖析、劝解,使得当事人也体会到了法律之外的温度,最终推动了矛盾的有效化解。

编辑: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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