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盗掘商周至清代14座古墓 主犯被判刑11年3个月,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此为一处专业盗墓团伙所为,对墓穴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大型团伙盗墓案。该案件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案情复杂,共开庭审理近四个小时。
由苏州虎丘区法院一审的一起盗掘古墓葬案日前经苏州市中院二审审结,三人合伙盗掘14座古墓,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3个月至9年不等并处罚金。
2017年1月,苏州横山一名护林员在巡逻时发现一个盗墓洞。经公安机关勘查,盗墓洞直径2米、深6.4米,达到墓葬底部,有黑色木炭和墓穴石块被挖出,盗掘对墓葬本体造成严重破坏。
经过调查,作案的是来自浙江的王氏老乡三人。2016年至2017年,他们多次在苏州虎丘区的何山、横山、观山以及吴中区凤凰山等地盗掘,破坏商周至清代的14座古墓,将盗掘到玛瑙手镯、玉簪、断剑等文物交他人销赃,造成文物丢失、损毁。2021年11月,王氏三人被虎丘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3个月至9年不等并处罚金。主犯王某提起上诉,苏州市中院日前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诉机关认为三人的犯罪行为损害公共利益,另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已赔偿对被盗墓葬的鉴定、修复、维护费用8万余元。
法官:打击文物犯罪已画下多道“红线”
“摸金校尉不是传奇,盗墓笔记只是小说,对于盗掘古墓葬的行为,法律必将予以严惩!”法官介绍,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切实加大了对文物的司法保护力度;多部门联合印发《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构建起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基础管理制度;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上线,为国际执法合作提供信息依据。文物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正紧密携手,为打击文物犯罪画下一道道“红线”。
法官同时表示,当前盗掘古墓葬犯罪案件呈现年轻化、专业化、流窜作案等特征,防范打击力度需进一步提高。各方共同努力斩断存在于非法文物市场的利益链条,罪恶阴影方能烟消云散。
原标题:合伙盗掘苏州地区商周至清代14座古墓,三人被判刑
编辑:澜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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