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博超(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美学研究室副研究员)
人们长时间都在“滥用”艺术与美这两个词,而将艺术与美混为一谈的做法“是妨碍我们鉴赏艺术的根本原因”。无论从历史维度,还是从社会维度看,“艺术常常是不美的东西”。这个看法似乎是惊人的。
人们常会争论一个问题,艺术是不是一定要美?似乎有太多的艺术品初看起来并不符合我们对美的预期。与之相关,也有人声称,凡是美的就是艺术,或只有美才是艺术。艺术与美的这种矛盾,影响了我们对作品的欣赏,以及对艺术本身的审美和教育功能的理解。英国著名艺术学家赫伯特·里德的名作《艺术的真谛》就致力于回答这个难题。
里德学问广博,著作等身,对多种人文学科和艺术门类都有独到和开创性研究。他对艺术本质的执着和“专断”,让他在朋友与敌人眼中都被誉为“现代艺术教皇”。但在当今国内学界,对里德的译介和研究并不算多。《艺术的真谛》一书1987年曾由当时学成归国的国内古典学名家王柯平先生译出,获得业内专家高度认可,收入“美学译文丛书”。2004年人大社再版后,将近20年间,这部佳译迟迟未能重印,直到今年,才再度由北师大社刊行。王柯平教授对译稿做了重要修补,译笔精妙,句如清泉,希望能推动国内学界重视并深入研究里德。
艺术必须要美吗?——谈《艺术的真谛》
《艺术的真谛》(英)赫伯特·里德 著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一
《艺术的真谛》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艺术哲学,28节的篇幅详细分析了艺术的定义、美感、美的定义等内容。与第一部分的共时性阐述不同,第二部分的54节则从历史角度梳理了从原始艺术到20世纪现代艺术的发展。其中也以专题研究了一些非洲、拉美和东方艺术。第三部分的8节与前面有别,里德转向艺术家的角度来剖析他们的艺术观。上述安排中,首尾两部分才是全书的总纲,它们表述了里德区别艺术与美的精到的理论。
在里德看来,人们长时间都在“滥用”艺术与美这两个词,而将艺术与美混为一谈的做法“是妨碍我们鉴赏艺术的根本原因”。无论从历史维度,还是从社会维度看,“艺术常常是不美的东西”。这个看法似乎是惊人的。的确,日常生活里,我们会这样批评艺术品:比如,一幅画看不懂,一点也不像,没意思;一部影片节奏慢,让人犯困;一首歌旋律复杂太刺耳。我们也会夸赞说,好懂直白才是好画;好看过瘾就是好电影;好听带劲才是好歌。上述的评价都蕴涵了艺术必须要“美”,尽管我们未必要说出这个词。我们使用了不同的日常语言来表达一种直接的美感,将美与快乐联系在一起。这样的美源自感官的快乐,无论其活动机制来自理性(对画的表层认知),还是感性(对影像和音响的感知)。
但是,在具体的例子中,的确存在很多人们难以把握到美、却又出自名家之手、已然被权威认定为美的作品。比如有不少观众都会疑问《蒙丽娜莎》究竟美在哪里?那么,难道艺术品真的可以不美吗?如果艺术不美,还会给人快乐吗?换言之,令人毫无感觉或没有快乐的东西还是艺术吗?按照里德的逻辑,这种疑问并未摆脱流俗领会的“美”。
他的做法是区分两种“美”及两种“快乐”。首先,肉体感官上的美还不足以是艺术美。里德一般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美”这个词,因而艺术未必是美的。与之相对,另一种美是以古典艺术(如古希腊、拜占庭和古代中国)为典型的“理想美”。这种美基于一种“使人的全部价值得到升华,并在神的圣体上以鲜明的形式显示出来”的人生哲学。具有这种美的艺术品是对自然和人的“理想化”。里德批评了将“感官美”用于“理想美”的荒唐又常见的做法。在“理想美”的意义上,才可以说,艺术是美的。这样的美也会对应一种快乐或快感,里德称之为“愉悦”。
与之相关,我们也有两种感受。一种是以感官或官能为基础的快感,它来自艺术品给予的浅层快乐,或是艺术家传达的激情,或是受众内心产生的情绪。另一种就是建立在愉悦上的高级感受。里德认为,这就是“认识”,即某种“惊奇或赞叹”。后一种感受会带给我们前一种感受之后的“和平与宁静”的状态。换言之,好的艺术品并不是传达创作者的情感(无论正面或负面)或煽动受众的内心,而是通过可以认知的形式、内容与意义让受众在激情之后获得和谐的情愫,真正的愉悦在这种安然的状态中。里德的艺术观恰恰没那么“现代”,即“为(感官)快乐而快乐”,它反而是古典的,所以他赞同亚里士多德的“净化”理论。
二
里德给我们的启示是相当重要的,尤其是对美育的建设。审美教育的目的并不是让受众仅仅体会感官快乐之美,而是给予“知识性”启发,从而获得感性与理性相统一的高级愉悦。美育的“知识”“理解”和“思辨”才是关键。当我们无法领会《蒙娜丽莎》的美时,原因在于我们尚未具备对文艺复兴时期以及达·芬奇个人艺术理念的知识:我们看不到这幅画当中复杂优美的黄金分割,也无法明白远景何以如此朦胧奇特,更无法看透这样的肖像画为何不那么“肖像”。这些知识并不是艺术品的附属或“背景”,而是我们欣赏的要素,或者说,它们也是艺术本身。对一件艺术品的鉴赏,就是对那个时代、那个人、他的思想或哲学的赏析。
在里德看来,越是古典的艺术,越是对古典艺术和理想美保持尊重和借鉴的现代艺术,才更具有值得学习的意义。因为,古典美呈现了“远远超越了艺术家个人及其所处的时代与环境”的终极价值,它“表现了一种艺术家只有依靠直觉力量才把握得住的理想的均衡或和谐”。正因如此,作为西方学者的里德对东方,尤其是中国艺术推崇备至。《艺术的真谛》中对我国艺术的一段评价常被征引:“中国艺术史比埃及艺术史更富有连贯性、持续性和民族性。中国艺术大约从公元前13世纪开始,历尽沧桑,延续至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像中国那样,享有如此丰硕的艺术财富。总体来看,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艺术能与中国艺术的卓越成就相媲美。”里德还称赞,在绘画与雕塑等艺术领域,“中国艺术曾几度获得完美无缺的形式美”;他也毅然辩护了中国绘画缺少“明暗对比”的合法性与背后的艺术旨趣。如果里德能更深入地了解中国艺术,他就会发现,延绵不绝的中国艺术始终传播着他追求的古典趣味,因为我们很早就信奉那种道法自然、超乎感官快乐的理想之美:“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编辑:涵雨
免责声明:文章转载自网络。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风险自己甄别并承担后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