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民办高等学校检查结果:河南7所民办高校年检不合格 北京四区恢复线下文艺类校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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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示民办高等学校(教育机构)年检结果 7所不合格
6月8日,河南省教育厅将民办高等学校(教育机构)2021年度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其中,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有7所不合格。
河南省教育厅对该省民办高等学校2021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委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全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2021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
公示信息显示,民办高等学校中,未年检学校为平顶山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中,不合格机构共有7所,分别为郑州中华职业专修学院、河南未来考试培训中心、河南通用航空专修学院、郑州白求恩医学专修学院、洛阳东方成教培训中心、河大高教自考应用美术专业洛阳辅导站、南阳高教自考辅导学院。未年检机构共有3所,分别为:郑州国际工商专修学院、河南秘协秘书进修学院和洛阳经济专修学院。
河南省教育厅表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
北京四区恢复线下文艺类校外培训,鼓励收费“一课时一结”
6月6日,北京市朝阳、通州、大兴、房山四个区的文化和旅游局纷纷发出通知,恢复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
根据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6月5日《关于在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进一步分区分级动态实施社会面防控措施的通知》中的相应规定,即“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的具体时间由各相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充分研判评估后确定”,各区迅速反应。
在逐渐恢复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的同时,各区也对其防疫责任做出明确要求。即,严格落实扫码、戴口罩、测温、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也提醒各机构师生避免与非常态化管理区的师生进行线下交流。
此外,住宿类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坚持闭环管理,严格机构(校园)出入管理。
随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恢复,其收费管理也将纳入议事日程。
近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征集《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的征求意见稿,鼓励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采用“一课时一结”的即期交易方式,并规定机构不得指定或强制学员使用预付费方式。
《办法》提供了一份《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的试行示范文本,其中,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项目包括:音乐、舞蹈、美术、戏曲戏剧、曲艺五类。
《办法》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培训贷款方式收取费用,预收费用须全部进入培训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并根据属地监管部门要求,通过银行全额纳入监管范围。
周期长、额度大的预付费培训具有风险,请谨慎选择,对于使用租赁场地进行培训的,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应尽量不超过场地剩余租赁期限。甲方制定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消费者须知等不得包含概不退款、预付卡不补办、解释权归经营者等不公平规定。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应将以下两种收费方式明确告知学员,供学员自主选择:一是“一次(一课)一结”的即期交易收费方式,鼓励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采用即期交易方式;二是通过预先存入存管银行培训费的预付费方式。
如果学员同意不采取即期交易方式,则应根据本条规定采取预付费方式。
《办法》要求,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30日收取培训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90日的费用,不得指定或强制学员使用预付费方式。机构应按属地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的要求,自主选择符合预付资金存管条件、在本市注册的银行,开立唯一的资金存管专用账户。
《办法》中还提到了对机构的评级,其中,在本市注册登记已满三年且“风险+信用”评级为A(风险低、信用优秀)的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可经学员同意选择采用“周结”形式向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划转资金;
评级为B(风险一般、信用良好)的机构,在培训进度达到培训课时的40%时,存管银行按照约定划转全部预收培训费用的40%;培训结束后,存管银行按照约定划转剩余的培训费用;
评级为C(风险较高、信用中等)和D(风险高、信用差)的文机构,在培训进度达到培训课时的60%时,存管银行按照约定划转全部预收培训费用的40%;培训结束后,存管银行按照约定划转剩余的培训费用。
《办法》还提到,使用的培训资料/教材,不得出现与培训内容无关的游戏链接或者不适合未成年培训学员的商业广告,严禁提供境外培训课程。
甲方提供的针对未成年人学员的培训安排应当与甲、乙方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时间不冲突并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不得留课后作业,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晩于当日20:30,严禁自行组织举办和参与与培训有关的竞赛、评比或排名活动。
在双方责任义务上,《办法》规定,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培训服务转让给第三方,不得擅自将学员(乙方)转交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相应的,乙方擅自将本合同课程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将培训凭证转让、出借给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拒绝为非学员提供培训服务。
河北省发布最新科技类机构设置标准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下发了关于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试行文件,文件对此类机构设置的举办者、名称设定、开办资金、培训场所基础条件、从业人员等做出规定。
在名称设定方面,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外文名称需要与中文名称语义一致,不得使用“国际”“世界”“全球”“中华”“中国”“全国”“中央”等字样。
注册资金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资金须经法定机关验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培训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教学点或全部实施一对一教学的培训机构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本文内容来源:新浪教育
编辑:澜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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