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医药因违反反垄断法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罚没金额超2.85亿元
发布时间:2023-05-30 10:34:59|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作者:刘盛钱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通过与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汇海)达成垄断协议,在中国境内实施了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这两个产品的垄断销售。

  5月29日开盘后,远大医药(HK00512,股价4.73港元,市值167.89亿港元)股价一度下挫超过10%,截至收盘跌幅为2.07%。消息面上,公司前一日公告,其附属公司因违反反垄断法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没金额超2.85亿元。

  处罚源于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期间,远大医药的附属公司与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下简称武汉汇海,系振东制药(SZ300158,股价5.71元,市值58.67亿元)全资子公司的包销商】沟通后,双方达成并实施了关于销售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下简称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的垄断协议,导致远大医药方面垄断市场长达10年多。

  记者注意到,这两种原料药对应的药物分别是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均为心脑血管急救产品,是国家基本药物、医保药品和临床必备急抢救药品。垄断协议推高两种产品的价格,会增加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损害了患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图片来源:文书截图

  买通竞争对手,垄断“救命药”原料市场超10年

  5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了远大医药方面和武汉汇海踩中反垄断红线的具体事由。

  “国市监处罚〔2023〕9号”文件显示,2010年以来,中国境内具有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生产资质的企业仅有远大医药方面和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下简称山西振东泰盛)。前者是远大医药非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山西振东泰盛则是振东制药的全资子公司。武汉汇海通过包销方式,实际控制山西振东泰盛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的销售,与远大医药有竞争关系。

  但在2016年6月,远大医药附属公司与武汉汇海多次沟通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武汉汇海停止销售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同时,远大医药附属公司通过两种方式给予武汉汇海补偿:一是低价向武汉汇海销售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再以高价回购;二是要求相关制剂企业低价向武汉汇海销售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再由武汉汇海高价转卖。

  这份关于销售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的垄断协议从2016年6月延续至2019年7月。2010年5月至2021年4月,远大医药附属公司滥用在中国两种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要求制剂企业接受向其低价销售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向其返利、按照其要求的区域和价格销售制剂等不合理交易条件。

  从数据看,远大医药方面的垄断地位异常稳固且持续时间长达10多年,其中,公司两种原料药的产销市占率均为100%的年份合计共7年。

  数据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市监处罚〔2023〕9号》

  而“买通”武汉汇海只是远大医药方面垄断市场的原因之一。记者注意到,远大医药方面的主要竞争对手供应的原料药曾因稳定性不足发生退货、召回等情况。因此,远大医药附属公司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的生产技术明显更优。

  而在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难度较大的背景下,制剂企业只能默默接受远大医药附属公司的原料,因为如果更换原料药供应商,企业还需进行一系列研究验证并经审批或备案,耗时较长。

  远大医药:预期不会对经营产生持续影响 振东制药:不予回复

  记者梳理远大医药2022年年报发现,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95.62亿港元,同比增长约11.2%,归母净利润为21.37亿港元,同比增长11.5%。

  其中,上述两种原料药对应的药物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均为心脑血管急救产品,是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进行心肺复苏的主要抢救用药,远大医药附属公司被没收的违法所得为1.49亿元,被处以1.36亿元的罚款;武汉汇海被没收违法所得3092.48万元,被处以412.68万元的罚款。

  图片来源:文书截图

  远大医药在5月28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处罚金额占集团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经审计综合营业收入和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的比例分别为约3.48%和15.85%,预期不会对集团生产经营产生持续影响。

  另外,附属公司已经终止了相关的垄断协议,积极与客户沟通,合法合规的向市场供应相关原料。同时,进一步强化企业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合规意识与责任意识,持续完善优化经营管理及合规风控体系。

  5月2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远大医药方面,对方表示,该事件从2020年开始立项调查,最近两年时间,公司已经就当年的历史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在合法合规方面做了一些升级和体系化建设。

  “国家的‘两票制’规定出来之后,我们已经开始慢慢地整改了,但可能因为当时也有一个过渡期,所以(整改)近两年的变化应该是更显著一些的。”远大医药人士表示。

  振东制药截至发稿并未就此事发布公告,5月29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振东制药方面,并针对子公司与武汉汇海的关系、上市公司对此事是否知情等问题提问,对方表示不予回复。

编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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