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骑自行车算酒驾吗?海口男子醉酒驾驶自行车遭处罚不服气引热议,律师认为,醉驾+自行车,确实是违反了《海南道交办法》中“不得饮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规定,可以进行处罚。但是该条款存在一些争议。
10月13日,关于海口公安交警发布的交警对酒后骑自行车人员的处理问题,引发关注。此前,一男子酒后骑自行车被交警拦下,男子不服气,称“骑自行车喝酒怎么了”,还和一旁的路人发生争执。民警带其去检测,男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12mg/100ml。
这引发了网友的争议,有人认为,醉酒能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有人担心,以后喝了酒走路会不会也遭处罚?对此,法度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刘烨律师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从目前呈现的情况来看,海口警方对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下称道交条例)《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下称海南道交办法)《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下称海南电车条例)这四部法律法规,并且主要涉及以下几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不得在道路上醉酒驾驶自行车”;
三、《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十五)饮酒、吸毒后驾驶;
四、《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刘烨律师分析,首先,从位阶最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来看,这一法条的意义是有关部门可以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警告或罚款,也为警方的处罚奠定了基础;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该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其效力仅次于《道路交通安全法》。
“该条例对酒后骑行有了更明确的规定,明确规定不得醉酒驾驶自行车。”结合近些年“酒驾入刑”的相关新闻,我们可以知道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的区别非常大,酒后驾驶并不等于醉酒驾驶。也就是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并没有禁止民众在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只是不能醉酒驾驶而已。她告诉记者,交警之所以对醉酒骑自行车的当事人作出处罚,最主要的依据是海南本土地方性法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该办法中明确规定不得饮酒驾驶非机动车,而在新闻中的当事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已经达到112mg(非血液检测),已经达到了驾驶机动车的醉驾标准。
刘烨律师认为,醉驾+自行车,确实是违反了《海南道交办法》中“不得饮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规定,可以进行处罚。但是该条款存在一些争议,比如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不得醉酒驾驶自行车”,在海南地方性法规中却变成了“不得饮酒驾驶非机动车”,“那么,海南是否有权力在该省的地方性法规中对醉酒驾驶自行车进行扩大化的修改?”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海南制定的这两部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虽说能够对法律、行政法规作出具体规定,但前提是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明确只有在达到醉酒标准才进行禁止并且进行相应处罚,海南省地方性法规却将范围扩展到饮酒驾驶,这明显是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这一行政法规规定相违背。
除了在法律层面探讨酒后骑行背后的问题,我们也应当结合实际综合考量。以北京为例,仅在2021年下半年共享自行车的骑行量就已经达到惊人的4.5亿人次,说明自行车依旧是不少人日常生活的交通工具。虽然说我们并不倡导酒后骑车,但是不少人在日常生活中很难做到滴酒不沾,尤其是在交通不发达地区,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依旧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倘若各地政府不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饮酒骑车,显然是不太现实的,这一做法也与依法治国理念相违背。
虽然椰城警方在此次执法活动中,成功地将酒后骑行这一问题引入人们视线,让我们也有机会去细究处罚的背后究竟是什么,但也让我们知道地方性法规在立法过程中仍然存在问题、短板。
编辑:澜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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