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集镇管理整治,规范市场秩序,持续创建干净整洁、和谐安定、文明有序的集镇环境,古城镇发动镇村干部,开展集镇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集镇整治专项行动规定四个整治标准:无占道经营、无店外经营、无乱停乱放、无私搭乱建。领导班子、包村干部深入到集镇指挥、实地督导,集中整治古城镇集镇中心街道、G344国道和S252省道沿线区域,在巩固前阶段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再动员、再发力,实现全镇人居环境在原有效果的基础上再升级、再突破。
此次集镇整治专项活动集中力量解决重点区域的重点问题,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强,有效改善集镇环境。下一步,该镇将进一步深化宣传引导,继续加大集镇整治,着力打造干净整洁、井然有序的集镇环境。(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