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时对超高收益的投资要小心,选择正规投资理财途径,不要被暂时的高利息迷惑双眼,切勿相信只挣不赔的“买卖”,切记天上不会掉馅,并避免落入网络投资理财诈骗陷阱。
定制知名投资管理公司同名“理财”App,成立炒股交流群,开通直播间每天金融大咖亲临授课,定时分享“牛股”,名为支招实为销售“理财产品”,一场直播间直通“致富路”的骗局自此拉开帷幕,不到3个月,付某等人获利近百万元人民币,受害人遍及北京、山东、云南等7个省份。
2021年,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警方在办理李某等人诈骗案时,发现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还曾制作一款“理财”App卖给了付某,遂顺藤摸瓜将付某团伙一网打尽。
近日,润州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付某及其同伙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付某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各处罚金,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0年5月,云南昆明的资深股民戴某在与朋友闲谈中获悉一个炒股交流群,能提供专业指导、快速增收,在获得“理财经理王玲”的微信好友邀请后入群学习。此后,“王玲”时常与戴某分享炒股心得,并向其推荐了“金玉满堂”直播间的链接,称每天都有“金融大咖”上课,戴某听过几次课后,觉得专家讲得很好,群内时不时就有股民“打新股”赚钱的信息,甚至还有股民听从老师的建议购买股票大涨的截图,这让戴某心动不已。
2021年7月初,“王玲”告诉戴某,为回馈股民,“东某证券”将推出一批“打新股”名额且有抽奖活动,但需要关注“某颀资本”App充值运作。戴某遂下载App并先后充值累计50万元,但“老师”指导购买股票后却一直亏损,十几天后App竟然无法登录了,“王玲”及授课“老师”也彻底失联,戴某这才如梦初醒。而像戴某这样的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
经查,2021年2月至7月,被告人付某委托被告人李某开发“某欣资本”App,出资由刘某(另案处理)搭建“金玉满堂”的网络直播间,招募多人担任讲师,在直播间内以讲授炒股知识为幌子,骗取投资者信任,鼓动他们关注“某颀资本”App,进而诱骗被害人充值。其实,该App虽看上去和正常的炒股软件相似,但账户却是个人账户,被害人一旦把资金打进App,无论是否购买股票,资金已不被自己控制,App内的余额只是一个虚假的数字。
为迅速牟利,付某通过约定诈骗分成的方式发展了6名“代理”,将挖掘诈骗对象的任务“外包”。其中李某甲招募10名业务员,租赁办公场地,购买手机、微信号、QQ号等供业务员使用,安排业务员以“理财经理”“老师助理”等名义出现,并通过微信添加、电话邀约等方式与股民取得联系,业务员按照付某及“老师”提供的“话术”动员股民进“金玉满堂”直播间听课,进而下载推销App充值。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重点审查各被告人间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信息,明确各层级参与者身份、作用、获利情况,准确区分主、从犯,最终认定被告人付某为主犯,李某甲等7人为从犯,对其中认罪认罚、退赃退赔、有自首立功表现的被告人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确保罚当其罪。
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和教育转化,促使付某等5名被告人主动退赃退赔75万元,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润州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春和表示,有理财需求的群众要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轻信网友所说的“稳赚不赔”“低成本高回报”之类的投资;不加“投资群”,不轻信“理财高手”,不轻信“几倍盈利”,不注册来路不明的“投资会员”。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请认准正规途径,切勿轻信陌生人推送的投资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