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是第15个世界海洋日、第16个全国海洋宣传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法治护航 助力海洋强国建设”新闻发布会。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相波表示,近年来,涉海砂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严重威胁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增加建筑工程领域安全隐患、影响海上通航安全、易于滋生黑恶势力。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强烈的主动精神和担当意识,依法惩治涉海砂违法犯罪。
据介绍,2018年至2022年,人民法院共依法审结涉海砂刑事案件近800件,判处罪犯1700余人;针对涉海砂刑事案件特点,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对判决有罪的被告人绝大多数都依法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数额总计近2亿元。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明确对盗采海砂行为适用非法采矿罪,加大了对海砂资源的刑事司法保护力度。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意见》(法发〔2022〕19号),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严格审理各类涉海砂刑事案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依法惩处盗采海砂犯罪的法律适用标准。
李相波表示,人民法院在做好涉海砂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以案说法、以案释法,通过庭审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社会的宣传引导,震慑违法犯罪分子。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10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王某章、康某川等人非法采砂案”即系盗采海砂案件,该案例的发布,有力宣示了人民法院围绕国家海洋战略、以司法审判护航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立场和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