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本级共查办留置案件142起,其中,国资央企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留置案件57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0日通报,今年上半年,在案件震慑和政策感召下,中管企业主动投案214人,其中,中管企业党组(党委)管理干部13人。
有评论认为,这一数据充分彰显了国资央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带来的震慑,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相关政策的感召,也折射出今年以来国资央企反腐败工作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态势。
据介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推动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通过综合研判确定重点核查人员,成立专项核查小组,深挖细查异常现象背后的腐败问题。
今年上半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了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东,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等3名国资央企中管干部。有分析称,此举释放了管党治党一严到底、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
在此期间,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紧盯重大项目、物资采购、并购重组、国企混改等关键环节,对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顽症坚决亮剑,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今年上半年,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本级共查办留置案件142起,其中,国资央企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留置案件57起。
官方披露,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中国华能纪检监察组以及中国船舶集团、中国石油、国家电网、中国一汽、中国中化、中国邮政等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今年上半年均查办多起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留置案件。
据悉,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对30家中管企业党组开展常规巡视。随着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形成合力,国资央企反腐败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针对中央企业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加强调研剖析,推动国资央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