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凤凰县县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县长田建新
凤凰县委原常委、县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县长田建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湘西自治州委批准,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对凤凰县委原常委、县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县长田建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建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礼、送礼,接受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任人唯私唯利;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生活腐化堕落,大搞权色、钱色交易;为实现利益交换,不惜损害群众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规举债,加重政府债务负担;甘于被“围猎”,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擅权妄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竞拍和回收、工程项目和保险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田建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湘西自治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湘西自治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田建新开除党籍处分;由湘西自治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湘西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