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本月起实施电动自行车新规 遇违停充电可向12345联动举报
9月4日上午,记者从阳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阳江市江城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9月正式印发实施。《管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停放等均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市消防救援支队初步统计,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26万台。然而,由于全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不足、建设不规范等原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进电梯、室内充电、飞线充电的情况普遍存在,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偶有发生。《管理规定》的出台实施,为江城区各部门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提供了依据。
江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管理规定》具体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禁停地点,并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配备予以了指导性意见。《管理规定》鼓励已建成的商业区、居民住宅区、工业集中区等根据实际情况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此外,《管理规定》还明确了消防、镇街、公安等部门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中各自的职责。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市民可依据《管理规定》向消防、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等反映,也可以通过市12345热线联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