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车厢变“雅座”?车厢内人货混装驾驶人被罚款2000元记3分
发布时间:2023-09-14 11:11:31|来源:阳江市人民政府|作者:

  货车车厢变“雅座”?车厢内人货混装驾驶人被罚款2000元记3分

  货车是用来拉货的,但有些人却把货车当“客车”,把车厢当“雅座”,拉货又拉人,殊不知这不仅是违法行为,还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9月12日晚,市公安交警部门在汕湛高速公路潭水服务区依法对一辆人货混装的货车进行了处罚。

  当天晚上8时15分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在汕湛高速公路潭水服务区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粤B号牌的小型货车疑似存在违法载人行为。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下,并让驾驶人打开车门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5人,除了驾驶室载有2人外,还有3人蹲坐在车厢内,驾驶人谭某某为梅州人,乘客均为肇庆人。

  据谭某某交代,他在某搬家业务平台接单,准备将货物从茂名运往佛山,车上坐着的都是客户。因为所装载的货物不多,且路程较短,应乘客要求,他抱着侥幸心理让客户坐在车厢里一同搭载。为避免被查处,他一路上都不敢停车,直到驶至潭水服务区他想上厕所停车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驾驶人谭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货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相应的乘客座位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货车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驾乘人员切勿驾乘违法载人的货车。

编辑:澜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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