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人员现场备菜的生活聚餐也需要办证?执法人员对政策的执行应更规范。
执法人员对政策的解读和执行,应当更加规范,不能自己想到哪说到哪。只有做到规范表述,才能避免带来误解,引发不满。
近日,网传河南滑县市监局工作人员通知,农村只要立火聚餐就要办证,否则罚款。11月1日,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该局接到举报反映有人在院落内开展聚餐活动,到场发现并不是农村正常红白喜事聚餐活动,5名人员正在现场备菜、清洗餐具。因“加工环境简陋、露天作业,无‘三防’设施,操作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等原因,执法人员基于食品安全考虑,对上述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并劝导停止加工行为。
通报一方面证实了事件的真实性,另一方面也将执法人员的做法认定为“劝导”,而非处罚或禁止。针对网传视频中执法人员的言论,该局表示: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政策解读不规范,引起了群众误解,已责令该同志作出深刻检查,并做出停职处理。
由于执法方式、执法态度有失妥当,此事引发了舆论对有关部门是否“过度执法”“机械执法”的质疑。与此相关的争议,也成为我们反思和讨论如何在维护食品安全与尊重民风习俗间取得平衡的切入点。
应当看到,长期以来,立火聚餐、由村民而非专门的餐饮业者操办宴席,在农村地区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这种习俗,既是村民之间联络感情、进行集体社交的一种方式,也能节省操办宴席的人力成本。不论自己生活在农村还是城市,许多人都因为红白喜事等原因参加过农村的“大席”。在“大席”上,吃什么其实是次要的,其独特的氛围才更重要。对这类活动,如果轻率地予以禁止,不仅可能影响乡村的社交网络与民俗传承,还可能造成社会矛盾。因此,有关部门开展治理时,应尽可能避免“一刀切”。“只要立火聚餐就要办证”的说法,显然有问题。
不可否认,食品安全是民生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此前,也确实出现过个别由农村自办宴席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对此,有关部门在制度层面上作出一定规范,限制农村立火聚餐的范围、规模,是可以理解的。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巡查、展开普法宣传,也是尽职尽责的表现。但是,在实际开展执法工作时,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民风民俗,也要学会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具体到这起事件中,不禁要问:这场聚餐为何举行?规模如何?参与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毕竟,仅从通报的表述来看,5名人员现场备菜,似乎算不得多大规模的宴会。倘若这场聚餐有经营性质,或是规模巨大,管得严一点无可厚非,但如果只是一小群亲朋好友日常聚餐,不宜过度干预。
这次事件引发的舆情,对各地有关部门而言,都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教训。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应当有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弹性处理机制。执法人员需要了解并尊重当地民众的生活习惯,采取更为温和、得体的方式介入。在不影响人们传统活动的同时,通过教育和指导来提升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帮助他们了解规范操作的重要性。
此外,执法人员对政策的解读和执行,也应当更加规范,不能自己想到哪说到哪。只有做到规范表述,才能避免带来误解,引发不满。上升到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也必须基于充分的民意调查和实地考察,确保切实可行。多接一点地气,对有关部门开展任何工作都是好事。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杨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