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暖曦因不服山东省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申请再审被驳回 二审维持原判
发布时间:2024-02-02 21:40:57|来源:新京报|作者:

  刘暖曦因不服山东省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申请再审被驳回 二审维持原判。

  2月2日,新京报记者从江歌母亲江秋莲处获悉,其收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刘暖曦(原名刘鑫)因不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的民事判决而申请再审,该民事裁定书显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刘暖曦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驳回了其再审申请。2月2日晚,江秋莲告诉新京报记者,对于刘暖曦的再审申请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一事,她觉得是意料之中的结果,认可法院公平公正的判决。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暖曦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2023年1月4日上午,刘暖曦微博账号被封禁。

  同年1月9日,因法院未收到刘暖曦的赔偿金,江秋莲于当日前往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该申请通过审核,法院立案。1月20日,江秋莲收到了法院转来的执行款50500元,这是她在该案收到的第一笔赔偿款。

  同年6月1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历经四次强制执行,江秋莲已经收到了刘暖曦支付的全部赔偿款,共计69.6万元。

  同年6月12日,“江歌专项助学基金”成立暨捐赠仪式在青岛市即墨区慈善总会举行,江秋莲向即墨区曙光公益志愿者协会捐赠全部赔偿款。

  同年6月13日,江秋莲发文称,其收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刘暖曦(原名刘鑫)因不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的民事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已经立案审查。

编辑: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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