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大峪中学将献血与评优挂钩?律师:强制献血行为本身违法,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符合条件的公民自愿献血,但是任何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迫公民献血。
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一中学教师向记者反映,其任教的学校今年强制老师去献血,并将献血与评职称挂钩,献血教师年度考核中优先评奖评优等。
该区教育委员会对此回应称,北京市教委每年会给各个学校下发一定的献血指标,但是没有强制一说。针对上述情况,该区教委会表示会介入调查一下。
反映人刘女士告诉记者,其上述反映情况发生于北京市门头沟大峪中学,该校是北京市重点中学,有三百多名教职工。
据刘女士介绍,每年,北京市教委都会给各个学校下发一定的献血指标。其所在学校往年遵循自愿原则,“愿意献血的教师就去献血。”刘女士说,如果指标达不到,学校也会动员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去献血或者请外援。
但今年,学校却强制教职工去献血,“我本人也献过血,但面对这种强制献血的情况,学校很多老师都不满,也不愿意去献血。”刘女士说,她也问了其他学校,但都没有听说强制教师献血的情况。
刘女士向记者提供的关于该校今年组织教职工献血的管理办法显示,该校献血整体原则遵循义务献血。经体检合格者按要求要义务献血。此外,该管理办法还称,在该校本年度“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下,会优先考虑献血人员。
所在区教育委员会:介入调查
10月26日,记者致电北京市门头沟大峪中学校长办公室了解此事,一工作人员表示,关于学校强制教职工献血的情况,其不太清楚,称了解之后给回复。截至发稿,记者未能收到回复,上述电话也未能再次打通。
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对此回应称,每年北京市教委会给学校下发一定的献血指标,但是没有强制一说,“都是让学校老师根据个人身体情况,自愿去献血的。”此外,针对上述情况,该区教委会表示会介入调查一下。
律师:强制献血行为本身违法
学校强制教职工献血的做法如果存在,是否合理?河南大周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永霞认为,强制献血的行为本身是违法的。她介绍,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符合条件的公民自愿献血,但是任何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迫公民献血。
“学校将献血情况纳入考核的出发点是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但献血只是参与公益、回报社会的方式之一,机械地以献血与否作为考核标准并不合理,也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所弘扬的人道主义精神。”黄永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