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特约评论员 张敬伟
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意见》的发布,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全球经济因为疫情和乌克兰危机面临产业链供应链更大困境,国内疫情致经济下行压力加重。要稳住市场基本面,要靠疏通内循环,激活内循环动力。14亿人的超大市场,是让中国成长为全球第一大贸易体和第二大经济体的基础,也是支撑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巨大优势,更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强大支撑。因此,强化国内市场内功,发掘国内市场潜力,疏通内循环各环节、各关节的痛点、堵点、难点,聚合内循环活力,释放内需动力,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提振市场预期。
疏通内循环,首先在“破”。很多人对此感触不深,市场主体对《意见》所列须“破”的内循环痛点堵点则点滴在心。譬如,“统一市场制度规则”尚未完全建立起来,“要素资源流动不畅通”、地方保护还存在“画地为牢”等突出问题。尤其是,有些地方以疫情防控为由,进行过度的区域封锁,人为制造区域壁垒,让全国大市场变成条块分割。有些地方甚至以“内循环”名义设卡点搞封锁。本轮疫情以来,有些地方甚至封锁高速公路出入口,不仅导致物流通道大动脉梗阻,也让一些司机陷入不能走出高速公路的困扰。
疫情防控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本应靠内循环的畅通来缓解,却让内循环梗阻严重,全国大市场出现了诸多壁垒。就此而言,《意见》也给各地疫情防控破了题并提了醒。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但是市场畅通同样要做好,不能顾此失彼。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首先是制度规则层面的统一,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规则经济,制度统一执法才能实现规则统一。看似抽象,实则具体。市场主体和社会个体对制度建设之于统一市场的理解淳朴且务实,譬如市场主体入市规则、成本、效率以及市场主体的权利保护等,是否有全国统一的制度遵循?再如,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的机制,还有让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感受到的市场平权待遇,以及让资源要素充分合理流动不会遭遇“壁垒”和“篱笆”的困扰等。从入市规则到市场竞争再到发展新经济,如参与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的制度支撑等。简言之,经济发展可以不同步,区域经济可以不平衡,但制度建设不能有短板和落差,市场主体在全国各地会有经营层面的成本高低,但不能有行政成本和制度成本的差异。
其二是监管层面的规范与统一。监管层面的规范与统一,不在于市场主体感受的严和宽,而在于执法统一、监管规范。全国市场的执法统一与监管规范,才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应有之义,因为这样才能提升市场经济的法治内涵,培塑全市场的规则意识。监管不规范或过于严苛或失于宽泛,只会造成市场要素和资源的无序流动,放任市场主体的不当逐利行为,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加大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国家层面的统一与地方执行是否到位密切相关。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可能有全国统一大市场,内循环动力也会被地方在内讧中打折损耗。因此,国家层面要建立针对市场主体从入市到退市的全程清单制度,而且只能有一个清单,不能任由地方建立按照权力任性或自利原则设置的“负面清单”。而且,要遏制一些地方长期以来形成的招商引资惯性,以优化营商环境的名义出台的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矛盾的“政策口子”,因为这不仅无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也造成了地方政府主导的市场恶性竞争。因此,对挖国家政策墙角的地方招商引资政策不能放任不管,而应严加监管。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疏通内循环,激活内需动力,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而言非常重要。值得一提的是,只要做好全国统一大市场这篇大文章,疏通内循环激发的内需动力依然能让中国高质量发展。因此,即使全球市场风云变幻,中国内循环依然强劲有力。
建设全国大市场,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系统工程。而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得好不好,内循环是否畅通,市场主体和社会个体最有发言权。让市场主体和社会个体有获得感,这样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才有内涵,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