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胥帅
A股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相继披露完毕,今年的“非标”意见有点多。比如有43家上市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拒绝)表示意见,去年则只有28家,创出历史新高。加上保留意见等其他种类,今年A股共有200多家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意见。
这种现象说明审计机构未迎合上市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而是履行了“看门人”的职责。笔者认为,审计机构发表真实审计意见是好事,但也要妥善处理审计机构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冲突。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是对上市公司年报的不认可。反过来,上市公司也可以认定“非标”意见不合理。
最为典型的案例是*ST天首,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给予了无法表示意见。公司最近发了补充公告,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存在不客观、不尽职的情形。对公司提出的外部证明方式未予采纳,可能有失专业审计机构会计师勤勉尽责的基本执业要求。另一个案例是汇洁股份,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因为无法判断供应商是否为关联方。上市公司则表示与供应商的交易均为真实交易,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其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尽管审计机构是独立第三方,但依然由上市公司支付审计费用。对上市公司而言,面对这种冲突,多选择更换审计机构的方式来解决。但此举又容易被质疑购买审计服务,令双方都陷入道德困境。
对中介机构来说,注册制强化了中介机构“看门人”的地位,但也要防止审计机构利用特殊地位,主观夸大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或者在未完全充分履行核查程序的情况下,草率地为上市公司财报下结论。
要解决年报审计遭遇的分歧,笔者建议试行论证会制度,参会人员由审计机构、上市公司、股民代表、注会协会、上市公司协会及证监会地方监管局组成。论证会上,双方各呈材料论辩,再综合各方的判断作出结论。对于过往发现的问题公司,可实行联合审计制度,邀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计机构参与审计。对于年报审计出现重大分歧的,亦可由监管层来认定最终的审计意见。
资本市场要迈向成熟,就需要鼓励审计机构独立发表真实审计意见,但也要注重对真实审计意见的追踪监管。监管层要及时对被出具非标意见上市公司发出监管函,还要进一步调查审计底稿和函证,进一步明确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占用、信披违规、财务造假等恶劣行为。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连续两年,甚至连续三年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公司。这些连续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公司集中在ST板块的垃圾股、问题股。相应上市公司迟迟未改变和纠正,就需要强化惩戒约束,要么令这部分公司退市出清,要么给出限定整改时间表。笔者建议,可将审计机构意见进一步与退市条件挂钩。比如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拒绝)表示意见的公司,由暂停上市改为直接退市。
退市是资本市场新陈代谢的基础运行机制,审计机构也是促进机制循环的关键,应对审计意见作出适当的监管。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对问题公司持续保持高压,才能真正做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