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女主播户外涉黄直播当场被抓 无下线操作令人咂舌!
近日,江西赣州龙南市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据女子交代,起初她进行正常直播时没有观众观看,为了吸引更多的观众和粉丝,她转做起了色情直播,并在粉丝群中发布涉黄视频以获取非法利益。据统计,她非法获利超过8000余元。
此次案件也暴露出了当前直播平台在管理和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为了更好地保护用户的权益和利益,直播平台应该加强对于主播和观众的实名认证和审核,建立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