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全区不可移动文物总数上升至5587处 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310处
发布时间:2024-03-04 20:40:26|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

  开展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确认西藏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量的重要举措。2007年至2011年,西藏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区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277处,普查成果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文物工作的重要基础。开展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将有利于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建立西藏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西藏自治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暨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4日在拉萨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西藏全区不可移动文物总数上升至5587处。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局长曲珍介绍,2月底,西藏7市地和74个县的普查机构的组建已全部完成。经梳理,通过近年来考古调查发掘、文物资源专项调查等工作的开展,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简称三次普查)认定的西藏不可移动文物4277处的基础上,西藏新发现了不可移动文物1310处,全区不可移动文物总数上升至5587处。本次普查,西藏将对三次普查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全覆盖复查,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本次普查将于4月1日进行普查试点,5月1日在全区全域全面启动普查。

  普查范围包括西藏自治区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共6个类别63个细分类别。

 

  本次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和损毁原因;文物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现状等信息、资料;低级别文物保护状况;调查中应同时测绘文物线图、摄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标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进行登录。

  据悉,本次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至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完)

编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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