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迅速发展,但同时也有许多行业乱象滋生。一些主播为博取流量不择手段自导自演低俗剧本,对社会风气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区公安分局通报了一起直播平台主播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案。网安大队在网上巡查中发现,某直播平台一主播在直播时发布侮辱性言语并播出暴力冲突画面,误导大批网友围观和评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经查,网络主播罗某(女,21岁)等三人为达到博取眼球、吸引粉丝、流量变现的目的,按照事前刻意编造的剧本制造“赶人”“打人”假象,同时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监管,三人专门选择深夜在开福区某公园内进行直播。该行为不仅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还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平台方已对该账号进行封号处理。罗某、李某、颜某三人因涉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网络恶意炒作、发布不当言论、编造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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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网信办2023年7月1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里,对加强“自媒体”管理作出了具体要求。
其中明确指出:对制作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一律予以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网信部门。
在2022年7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里,也对网络主播行为进行了相关规范:
其中明确指出:不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扰乱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
来源:新闻晨报、开福公安、网信中国、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