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党组聚焦影响和制约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短板,深入典型地区开展调研,倾听群众诉求,与基层共同研究存在问题的根源,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讨拿出破解难题的管用思路和有效办法。
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动建立健全医用耗材医保准入制度。对于通用名管理较为成熟的耗材类别,将逐步制定全国统一的医保目录,并逐步扩大国家目录涵盖的耗材类别范围。
通知要求,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原则上临床价值不高、价格或费用远超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的医用耗材,以及非治疗性康复器具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通知提出,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增补必要的新技术产品,退出临床可被更好替代、经济性评价不佳、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以及其他不符合医保要求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