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洪崖洞景区游客嫌游船贵被骂矮穷矬?不要被一个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近日,重庆洪崖洞景区附近一男子招揽游客坐游船,因被嫌贵,便拿着手机边拍边骂对方“矮穷矬”,嘴里说着“就你会录像,我不会吗,600块钱的船都坐不起,还出来玩儿什么?是一个强奸犯,杀人犯,不仅长得穷酸,还没有钱”,之后便开始不断抹黑,造谣徐先生,各种难听的词都用上了,还说了很多不文明的用词。10月6日,记者从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了解到,该名无业拉客人员已被处以行政处罚。
据悉,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无业拉客人员鲁某某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以行政处罚。各部门将再次对洪崖洞景区周边旅游市场秩序开展专项整顿和警示教育。
从法律层面进行分析
首先,售票员鲁某某的行为构成了侮辱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编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鲁某某在公共场合对游客进行恶意攻击和诋毁,损害了游客的名誉和尊严,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公共道德。因此,鲁某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售票员鲁某某的行为也构成了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因侵害人格权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赔偿。”
鲁某某的辱骂行为严重伤害了游客的精神感情,给游客造成了心理创伤和困扰。因此,游客有权向鲁某某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
最后,售票员鲁某某的行为也涉嫌违反了旅游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旅游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诈、强迫、暗示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